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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夜间突然起火!物业紧急通知:3日内自清杂物


10月8日,

北京通州一小区楼道内夜间突起火,

幸被及时扑灭,

起火原因为楼道堆堵物引燃

具体引燃原因暂不明确。


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紧急发布通知,

要求居民在三日内自行清理所堆杂物

否则按照消防法规要求予以清理



起火地点为玉桥北里小区

39号楼2单元4楼至5楼的楼梯间

进入楼道内部查看,

还隐隐能够闻到烟熏的味道,

整个楼梯间被可燃物燃烧时产生的烟雾

已经全部熏黑了。

墙上显示应急灯的装置已经被完全烧融,

失去了原来的形状。

楼内的一位居民表示

当晚8点左右

自己在房间里闻到了一股

浓浓的烟熏味

出门一看

是堆在楼道的纸壳子正在着火

随后迅速有人员将火扑灭

将杂物清理出楼道


另一名居民表示

楼道内平时有杂物堆积的现象

废纸壳子、旧的生活物品堆了好多

电动自行车也在楼门口扎堆停放

存在安全隐患

自己在家门口专门贴了安全提醒

但并没有人理会



据了解,

事发前(10月8日),玉桥北里小区物业便在各楼道张贴了清理杂物通知:请您在三日内自行清理所堆放杂物!
如果您未及时清理,将视为放弃此物,物业处将联合居委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予以清理。

事发后(10月9日),

玉桥北里社区也发布紧急提醒

呼吁小区居民

珍爱生命!互相监督!

请勿在楼道内、室外公共场所或室内

堆放纸板等易燃物!

以免发生火灾!

造成人员或财产的损失!!!


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

也是消防安全通道

堆放的杂物一不小心

就会使楼道危险重重


楼道堆放杂物,

不仅影响环境卫生,

妨碍邻里关系,

还是违法行为,

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真实案例



01

楼道堆杂物,

3岁女童攀爬窗户坠亡




2021年7月15号上午,在瘦西湖福苑小区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3岁的女童因家中无人,竟通过攀爬楼道杂物到十楼窗户口,不幸坠楼身亡。
孩子父亲认为,孩子之死与楼道邻居堆放的杂物脱不开干系。原来,孩子是从公共楼道的窗户爬出去坠亡的,而一米多高的窗台旁,则摆放着邻居家的缝纫机、凳子以及一辆自行车。




02

楼道杂物起火 大爷烧成火人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1楼楼道内杂物起火,整个民房为7层。消防出动7辆消防车、35人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疏散出24名被困人员。火灾造成包括老大爷在内的8人受伤。




03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起火

引燃楼道杂物致人死亡




2016年7月22日12时,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
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着火。医院诊断证明书确认:马某为呼吸道烧伤、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04

楼梯间杂物起火

花季少女被烧伤致十级伤残




2014年8月12日上午,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邻居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05

楼道起火母女逃生

被杂物绊倒烧成重伤




2013年,大连西岗区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着火的是一楼单元门楼道里的杂物,一女孩儿在逃生过程中被杂物绊倒,掉入火海。



相关法律规定


一、《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楼道堆物看似小事
但在紧急关头却是生命的“拦路虎”
物业公司
在此号召广大业主朋友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请您及时清理
自家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
勿拿生命当儿戏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来源:北青社区报、物业管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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